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按照天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教育系统组织参加 2017年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组织参加2017年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考试对象
副处级以上或相当于副处级以上干部。2017 年12 月31 日前,年满60 周岁的可以免考。
经研究,我校确定了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名单,其中局级领导干部9人,处级领导干部252人,共计261人。(考试名单已通过办公网公文系统发送至各领导)
二、学习考试内容
以全国普法办公室“七五”普法统编教材《领导干部法治读本》为基础,具体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树立宪法权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党内法规概要、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依法维护网络安全、保密法和权益保护等相关内容。
三、学习考试时间
学习时间:6月15日以后
考试时间:9月5日至11月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在考试期间,领导干部可以继续通过学法用法考试系统进行学习。
四、考试形式
通过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在网上进行学习考试。 学习达到系统规定时长 (按照全年35 课时计算,每节至少学习10 分钟)并完成课后习题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试。提交试卷后即可查询本次考试成绩,对成绩不满意可再次参加考试,系统将重新生成试卷。考试共有5 次机会,并保留最高成绩。成绩合格自行打印合格证。
五、操作说明
(一)登陆系统
进入天津司法行政网首页(www.tjsf.gov.cn),点击“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链接进入学法考试系统。使用领导干部账号(10位数字)和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输入验证码(4位数字)进行登陆。第一次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二)进入学习
点击左侧菜单中的“进入学习”按钮,进入学习页面,点击每一个章节对应的“学习”按钮进入学习。学习页面中,左上角会显示学习时长,以分钟为单位,不足1分钟不计入学习时长。退出学习页面时,点击“退出学习”按钮,否则不保存学习时间。在学习页面学习时,如果长时间不进行操作,会弹出提示信息并退出学习页面,学习时长不予累积。
本章节学习时长达到后,点击章节目录页面或学习页面下方的“课后习题”按钮,方可进入课后练习题页面。答题完毕提交后可查看答题情况,绿色代表正确,红色代表错误,并显示正确答案。
当学习包含多个学习阶段或多个题库时,通过左上方的标签可以进行学习阶段和题库的切换。
(三)进入考试
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点击左侧菜单中的“进入考试”按钮,可以进入考试页面,进行考试。
(四)查询成绩
点击左侧菜单中的“查询成绩”按钮,可以对考试成绩进行查询。考试不合格,考试分数显示为红色,考试合格,考试分数显示为绿色,并可以打印合格证。
(具体操作步骤和图示详见附件)
(五)问卷调查:本年度学习过程中,系统将随机抽取账号,就天津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发放调查问卷,问卷填写情况将作为本年度本单位考核项目。请高度重视,认真填写,客观反映学法用法情况和需求,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深入。
六、组织部门
此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由宣传部和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试的报名、联络反馈、统计总结等工作。
联 系 人:李玲 张昊
联系电话:27406633
七、工作安排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核对参考人员名单,如发现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的信息有误,请于5月25日前及时与法制办公室联系更正信息。
(二)各单位的法务联络员负责此次考试的组织、督促、联络反馈等事宜。
联络员可根据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的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组织集体学习考试或个别辅导,保证每位领导干部都应参加本次考试。
此次考试结果作为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并将学习考核情况在党委组织部备案。
党委宣传部 法制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